壹、本公司董事會代表股東權益,與經營團隊往來密切且互動良好。
貳、本公司並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擔任功能性委員會之委員。
參、本公司第十屆董事九人,其中包含三席獨立董事。
(一)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三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制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 至少每季召開一次,董事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且議事單位將會議過程作成議事錄。
(二) 公司對於下列事項均提董事會討論:
一、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
三、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四、依本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 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 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
七、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八、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 贈, 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九、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肆、董事成員多元化方針及落實情形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規定董事會成員之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本公司選任9位董事,其中3位為獨立董事,成員專業背景多與公司營運及生醫之產業背景相關, 涵蓋管理.理工.財務.法律及大學生技教授等各界專家, 整體而言, 已具備產業.學術.知識多樣化之背景, 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公司需求之專業意見, 對提升公司績效與管理有莫大助益.